1月10日,多名律师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行政机关理所应当是遵纪守法并积极履行法院判决的典范,行政机关成为老赖有损政府公信,这种违法乃至犯罪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机关的权威,应当依法予以问责。
2005年6月2日,山西省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隰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由隰县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垫资修建办公大楼,2006年10月工程竣工并交付给大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使用。
《多地取消跨年活动 元旦假期还能愉快出游吗?》法院查明,2014年间,王克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闫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提供帮助。2014年下半年,王克勤将一张写有被告人张绍霞名字和银行账号的纸条交给闫某,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1月4日,闫某通过他人向该账号先后两次汇款,共计人民币400万元。张绍霞明知上述钱款系王克勤的非法收入,将该钱款用于归还家庭借款。




